第一章 设备耗材类
1.1企业认证
1.1.1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
1.1.2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件,特殊情况除外。
1.2商标认证
1.2.1由国家商标总局颁发的商标注册证或商标注册申请受理通知书复印件。
1.2.2授权书。
1.3品牌资质
1.3.1质检报告复印件或产品质量合格证明。需提供送检产品的质检报告,或相对应批次产品的质检报告,质检报告的出具单位需是国家相关质检部门或第三方质检机构(具有CNAS及CMA/CMAF认证);卖家每款产品均可以出具质检报告,每个品牌、每个一级类目,均须提交一份质检报告。特殊类目需要单独提供质检报告,详见各类目特殊资质要求。
1.3.2由国家商标总局颁发的商标注册证或商标注册申请受理通知书复印件(若办理过变更、转让、续展,请一并提供商标总局颁发的变更、转让、续展证明或受理通知书)。
第二章仓储服务类
2.1证照资质
2.1.1有效的营业执照。
2.1.2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件,特殊情况除外。
2.1.3有效的甲、乙、丙、丁、戊类的消防资质等级中任一类证明。
2.1.4有效的建筑物租赁合同或产权文件。
2.1.5仓储保险:有效的财产基本险、财产综合险、财产一切险和公众责任险中其中一种或几种保单。
2.1.6 经营药品物流服务业务的应具备“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对于医药类等特殊品仓库,由于其存储商品的特殊性及规范的特殊性,对于此类仓库,需根据国家相关标准进行评估。
2.2业务能力要求
2.2.1经营能力
(1)注册资金 1000万以上。
(2)从事物流仓储行业3年以上。
第三章 运配服务类
3.1证照资质
3.1.1有效的营业执照。
3.1.2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件,特殊情况除外。
3.1.3有效的道路运输许可证书。
3.1.4快递服务需要提供有效的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书。
3.1.5经营药品物流服务的运配卖家须提供“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
3.1.6提供危险品运输服务的运配卖家须提供“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证”。
3.2业务能力要求
3.2.1企业的经营要求
(1)公司注册资金不低于10万元人民币。
(2)具备物流运配行业1年以上的经营经验。
第四章 金融保险类
4.1证照资质
4.1.1有效的营业执照。
4.1.2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件,特殊情况除外。
4.1.3根据所发布产品的情况具备对应的资质牌照,包括但不限于以下牌照:银行牌照、融资租赁牌照、第三方支付牌照、保险牌照、小额贷款公司牌照、商业保理牌照、保险经纪牌照。
第五章 软件服务类
5.1证照资质
5.1.1有效的营业执照。
5.1.2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件,特殊情况除外。
第六章 解决方案类
6.1证照资质
6.1.1有效的营业执照。
6.1.2企业法人身份证件,特殊情况除外。
6.2资质能力要求
6.2.1企业的经营要求
(1)方案卖家公司注册资金不低于500万元人民币。
(2)方案卖家需具备从事物流及周边行业5年以上的从业经验。
7.2.2仓储物流规划及设计咨询单位要求必须具有乙级以上规划和设计资质,同时具有大规模仓储物流规划及设计经验代表性成功案例及服务客户。
第七章 附则
7.1平台可根据平台运营情况随时调整本规则并向卖家公示。
7.2卖家应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等规范性文件。对任何涉嫌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等规范性文件的行为,本规则已有规定的,适用于本规则。本规则尚无规定的,平台有权酌情处理。但平台对卖家的处理不免除其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卖家在平台的任何行为,应同时遵守与平台及平台关联公司签订的各项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