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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台价格发布规范

2021-12-2414:09浏览:0

一、卖家不得实施价格欺诈行为。卖家在物流街平台(含PC及各无线端)发布商品信息时填写的所有价格,均应严格遵守法律规定、遵循市场规律,确保可以提供所有价格的合法依据或可供比较的出处,卖家不得虚构原价,不得虚假促销

 

二、卖家对于商品信息的价格展现形式具备充分自主的管理权利。

1、在商品发布页可填写唯一价格、阶梯价格、价格区间等,填写后商品信息将在详情页展示出相应的价格。卖家可以返回发布页修改相应价格,根据市场行情自主定价、明码标价。

2、卖家使用折扣类工具对商品/服务进行打折促销的,卖家应当确保打折的基准价为商品/服务的“原价,并对原价、折扣、拟成交价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

3、卖家使用其他工具对商品/服务进行营销的,卖家应当对所有划线价、拟成交价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划线价必须为满足法律及本规范规定的真实价格。

 

三、卖家对未销售过的商品不得使用“原售价”、“成交价”、“折”、“新品折”等类似概念,误导买家认为该商品有成交记录。 

 

四、卖家报名参加物流街平台组织举办的折扣类营销活动,应当依法提供原价,并按照原价的基准真实打折。卖家参加物流街平台组织举办的其他营销活动,可以按照物流街平台的要求提供相应的活动价格,且卖家应承诺所有价格均满足本规范第一条的规定。

 

五、卖家参加物流街平台组织的营销活动应确保在其承诺的该商品价格有效期内开展活动,不得在活动期间擅自提价、擅自提前结束活动,物流街平台有权按照活动规则对卖家标示的价格进行核对。如卖家违反价格承诺,物流街平台可在核实情况后取消卖家活动资格,因此产生的所有费用及损失由卖家自行承担(如有)。

 

六、卖家如有任何虚构原价、虚假促销行为,卖家应承担所有的违法责任。物流街平台将不断提高价格管理水平,并积极向卖家宣导价格法的相关规定,维护卖家与用户的合法权益。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禁止价格欺诈行为的规定>有关条款解释的通知》的规定:

原价是指经营者在本次降价前七日内在本交易场所成交的有交易票据的最低交易价格;如前七日内没有交易价格,以本次降价前最后一次交易价格作为原价。法律禁止任何虚构原价的行为,经营者所有的打折促销应在原价基础上进行。

经营者采用与其他经营者或者其他销售业态进行价格比较的方式开展促销活动,应当准确标明被比较价格的含义,且能够证明标示的被比较价格真实有依据。否则属于《规定》第六条第(三)项情形(价格欺诈)。

 

物流街规则欢迎每位客户为我们提供建议,可邮件至wuliujie@jd.com,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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